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信息
第九期(总第17期) 2007年05月16日
[重要信息]
我国将进入城乡总体规划新时代
在4月24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第27次会议上,对我国正在起草的《城乡规划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建设部部长汪光涛作了说明。标志着我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
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汪光涛说:当前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压力、对政绩的盲目追求等多方面因素,滋生出许多局部利益侵占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侵占长远利益的不良现象,成为我国城乡发展进程中刺耳的不和谐音。
“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于加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等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汪光焘说。但他同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管理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一些地方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在总结“一法一条例”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设部相关部门起草了城乡规划法草案。新法规将着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利于防范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各种腐败问题;严格规划许可审批和实施管理行为,杜绝任意修改规划强制性内容和规划许可等以权谋私的现象;充分听取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健全专家咨询制度。
旧城改建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草案要求,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优良传统,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为了防止以建设为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草案明确,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城乡规划不得因领导变更而改变
为了保证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草案明确了规划制定的程序,要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将规划予以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作为城乡规划报送审批的必备材料;村庄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还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为了增加规划的透明度,防止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草案要求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
破解“农村建设无规划”现状
汪光焘说,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缺乏针对性,不能适应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的问题,草案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强调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要安排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范围。草案明确,农村建设活动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摘自《江西日报》)
[工作动态]
市规划建设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
4月30日,市规划建设局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了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建设情况,并对涉及该局的重点议案进行了现场办理,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肯定了该局的议案办理工作的好做法。
今年,市规划建设局接到市人大、政协交办31件,其中牵头主办24件,共同办理2件,协办5件。为确保办理质量,该局坚持做到及时交办、逐件落实、100%答复代表委员三个确保,实行分管局领导、办公室主任、专职办理人员和分管业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经办人两个三级责任制。做到办理科室、人员、责任、目标、时限“五定”和承办登记、分发、核稿、签发、归档五个规范程序。在100%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还采取上门办理、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法,改革创新办理模式,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议案办理的满意率。同时,坚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大城建项目安排相结合,以议案办理工作为契机,推动和促进中心城区大城建项目建设,从而使全局树立“大城建、以人为本、力创特色、经营城市、改革创新”新城建理念,推动和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从而使该局今年工作,呈现出“布置早、机制好、责任明、干劲足”的良好态势。(机关党委 陆 川)
市规划建设局三大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日前,市规划建设局提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一是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及规划许可制度,强化城乡规划监督制约机制。严把规划审查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发放、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和发证等环节,建立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和投诉举报制度,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环节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监管行为,实现监管方式由审批型向服务转变,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工程价款结算等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招标投标的公正性。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逐步实现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申报。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行政许可过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论证听证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督察考察制度、奖励惩罚制度、问责追究制度以及落实这些制度的具体措施。 (监察室 黄洪鑫)
[信息束]
★4月25日,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会议在赣州市召开。会议通报了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布置了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省建设厅吴昌平副巡视员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省设区市、县级市质监站长、安监站长参加了会议。(质监站 郭智鹏)
★会昌县建设局建立进度报告、例会调度、督查通报、考核奖惩等四项制度抓好城建重点项目和市政项目建设。(会昌县建设局 办公室)
★于都县城管局提出“树立管理就是宣传、管理就是教育、管理就是服务、管理就是帮助”等四个理念;提升“创建园林城市、城管环卫、市政建设养护、依法行政、统筹各项工作”等五项工作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手册、市民服务热线、服务市民奖、路灯巡查、市容督查考评、完成路段任务申报考核”等六项制度,构建和谐城管。(于都县城管局)
★近日,石城县建设局被赣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2005-2006年度全市文明行业单位”。(石城县建设局 余助胜)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成立“城市管理培训学校”,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城管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安远县城管局 陈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