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规建字[2008]157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局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从多个角度入手,讲求方式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活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从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局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照“销号整改”的要求,分别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百分之百整改。请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报各分管领导审阅后,请于8月10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电子邮箱:gzghjsj@126.com)的形式报局评议办汇总。
附: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整改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