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规建字〔2008〕22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中心城区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人函[2008]601号)和江西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赣建安[2008]14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赣州市建筑施工“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赣州市建筑施工“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
安全培训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建筑农民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赣建安[2008]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促使全市建筑农民工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观念。
二、培训对象
我市施工企业、在建工程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建筑施工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统一采用由省建设厅编写的《建筑工人安全知识读本》的教材培训上课。企业没有培训教材的,自行向省建设厅购买。
四、培训形式和时间
一、二级施工企业由施工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上课,原则上在各项目部就地由企业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小型施工企业可采取由公司统一安排培训上课。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
培训活动时间安排在2008年11月集中开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民工安全防范意识的根本途径,是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筑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任务。使建筑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到每一个施工企业,每一项在建工程和每一名建筑农民工。
2、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百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凡发现施工企业未按要求组织培训上课或发现未经培训上岗及企业组织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认真整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召见企业法人约谈,经约谈后仍不尽快整改的,上报省建设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中心城区各施工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实施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应包括组织推动情况、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内容)及《建筑施工“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情况表》(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后,于2008年12月5日前报送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系人:陶向军,电话:0797-8218001,8245136。
附件:建筑施工“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