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是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所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充实赣州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人数1人,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二本以上)2007届(含)以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政治觉悟高。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事业心,有较强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三、招聘考试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录用程序。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30:10。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16日。(地点:厚德路83号赣州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办公室)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市人事局报名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不足3人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进入笔试。考生接通知后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2、笔试
笔试在市规划建设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或操作技能。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 :3的比例取前3名参加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按所占总分比重计面试成绩。
面试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核。按考试(笔试加面试)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组织考核。
(2)体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总成绩,按招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组织,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3)聘用。从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报市人事局审批备案。
此次招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6196,联系人:钟晓亮。
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