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申办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工程用用地批准手续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的复印件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的“三能一平”证明;
5、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告知书、中标通知书、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审查备案单;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安全条件审核表;
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建设资金证明;
11、经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外省、外地(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入赣州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表;
13、市劳动保障局出具的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和签订民工工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证明。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
四、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