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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保密、保卫和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服务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2、法制科
组织政策调研和行业改革方案的拟定;负责行业依法治业工
作,负责组织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初审和报批;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建设市场和县(市)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督促查处违法、违纪、违章行为;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听证工作。
3、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职工考核、职工奖惩、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社会保障、人事档案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等工作;组织草拟全市建设行业人才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培训规划和实施办法;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鉴定、成人教育、非学历管理等工作。
4、城乡规划技术科
组织草拟全市城乡规划事业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规划技术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雕塑的规划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和注册城市规划师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5、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
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市政工程、居(村)民建房、城市雕塑的规划审查、批后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总平面规划图,负责中心城区小区详规的审查报批工作。
7、城乡建设科(挂村镇建设办公室牌子)
研究草拟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管理行业统计;组织指导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外资;指导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供水、节约用水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城市维护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市政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全市个体建筑工匠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
8、建筑管理科(挂工程抗震办公室牌子)
研究草拟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化;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勘察设计咨询、建设监理市场;指导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等各类资质和执(从)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城镇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施工;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9、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供水和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燃气行业的特许经营和资质管理工作。
10、市政项目管理科
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负责项目计划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受理、转办、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信息宣传、信访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2、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